各位老师,您好!
根据学校的最新安排,学校第16周内(6月2日至6日),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到位后(实践科要求成绩最迟6月6日给出),再次审核毕业生毕业、授学位名单,对每位学生毕业设计的情况必须标注清楚,即:没有做毕业设计或没有答辩或答辩未通过或答辩通过等,同时注明延长学生的情况(以取得新学号为准,否则一律无效),并到学籍科进行相关表格的更改(否则以原表格数据为准)和通知学生进行相关的手续的办理。
第16周内,学校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,离校通知单盖章和上缴学生证的具体安排见教务处另行通知。
基于上面的情况,毕业设计的答辩时间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,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提前做好安排.开学后会有一个新的时间安排表.祝新年快乐!
致
礼!
林海音
linhaiyinls@seu.edu.cn
2008-01-22